- 索 引 號:00817437-1/2023-91012 主題分類:
- 發文機關:省水務廳 成文日期:2023-10-08 16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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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 題:
海南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(第九號) - 文 號:發布日期: 2023-10-08 16:43
- 備案登記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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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止日期:
時 效 性:有效有效
海南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2023年
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
(第九號-考察公告)
按照《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》(瓊人社發〔2018〕516號)規定及《海南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(第一號)》要求,根據考試的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,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,現將考察對象人選名單及考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考察對象人選名單
詳見附件。
二、考察時間和地點
考察時間: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,具體時間以電話聯系為準。
考察地點:考察對象所在單位(含曾經工作過的單位)或就讀院校。
三、考察方式與考察內容
考察工作采取個別談話、座談、查閱檔案資料、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,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、道德品質、能力素質、工作表現、遵紀守法、廉潔自律等情況。根據需要也可到考察對象曾經工作或學習過的單位進行延伸考察。
四、考察對象需提供的材料
(一)有效身份證、學歷、學位證書(原件及復印件);
(二)個人檔案(由用人單位調閱);
(三)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就讀院校出具的是否存在參與非法組織、違紀亂紀等行為的證明材料;
(四)所在單位(含曾經工作過的單位)或有關部門提供的思想政治、學習工作表現情況鑒定意見;
(五)個人學習思想工作總結(近三年表現材料),內容包含個人簡介、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等情況;
(六)崗位要求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。
五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視為考察不合格:
(一)不符合擬聘職位資格條件的;
(二)有違反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;
(三)受到開除黨、團籍處分的,在高校學習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;
(四)曾受過勞動教養的;
(五)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,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、游行、示威等活動;
(六)組織或者參與非法組織,組織或者參加罷工;
(七)玩忽職守,貽誤工作,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;
(八)弄虛作假,騙取考試資格的;
(九)有違法、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;尚未解除黨紀、政紀處分以及刑事處罰期未滿的;
(十)濫用職權,侵害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;
(十一)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;
(十二)參與或者支持色情、吸毒、賭博、迷信等活動;
(十三)違反職業道德、社會公德;
(十四)拒絕、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;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,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、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;
(十五)失信被執行人;
(十六)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。
六、考察不符合要求的,取消擬聘人選資格,空缺的招聘名額,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,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,按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。
咨詢電話:0898-65305536。
監督電話:0898-65348427。
附件1-海南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2023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考察對象人員名單
海南省水文水資源勘測局
2023年10月8日